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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附件Ⅳ豁免条款更新
发布时间:2023-10-28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RoHS2.0附件Ⅳ豁免条款更新

  2021年6月2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修订指令(EU)2021/884,此修订指令修订了RoHS指令(2011/65/EU)附件Ⅳ第42条款,延长了用于具有高工作频率(>50MHz)操作模式的血管内超声成像系统中的电旋转连接器中的汞的豁免有效期。

  注:RoHS2.0指令豁免清单分别列于2011/65/EU的附件Ⅲ和Ⅳ中,其中附件Ⅳ是专门针对医疗和监控设备应用的豁免条款,附件Ⅲ则是针对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应用的豁免条款。

  在授权指令(EU)2015/574(2)中,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在血管内超声成像系统中使用汞的豁免,根据RoHS2.0指令关于医疗设备和监测控制设备豁免有效期规定,该豁免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而早在豁免有效期到期前的2017年10月6日,欧盟委员会就收到了豁免续期申请。为适应科学和技术进步,在今年的3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修订了豁免有效期,并于6月2日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生效日期在公布后的第20天。



  豁免规则

  ***长豁免有效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2)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对于附件I中1-7,10,11类产品,***长豁免期限为5年,第8和9类产品***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豁免延期申请规则-2011/65/EU Article 5(5)。

  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

  在更新决定出台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

  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6)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销,该豁免的有效期***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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